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第一轮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2-18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工教中心
浏览次数:
440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

(第一轮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促进大学生工程实践和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7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并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批准,决定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本届竞赛活动从2014年开始,面向全国本科院校,实行校级、省级和全国三级竞赛制度。要求省级竞赛在20152月底以前完成,全国决赛将于20155月在合肥工业大学举行,由合肥工业大学承办。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指导单位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竞赛组织机构为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大连理工大学。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在合肥工业大学特设执行秘书处,负责第四届竞赛的赛事组织和赛务运行的具体工作。

有关第四届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将由竞赛执行秘书处另行通知。相关内容可登录www.gcxl.edu.cn网站或http://gcxl.hfut.edu.cn查询。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支持,妥善安排所属区域高等学校开展校级竞赛、精心组织省级竞赛,积极推荐代表队参加国家竞赛。

第四届竞赛执行秘书处联系人:曹斌 田杰

联系电话:0551-63831176, 手机:18096670557

Emailgcxlds@hfut.edu .cn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秘书处办公室:0411-8470869213009468892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组织委员会(章)

一四年一月八日